“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406/t20240621_657405.shtml洪都拉斯福建同乡会声明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意见》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型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司法办案惩治“台独”分子提供明确的指引,回应了多数两岸民众的诉求与期盼,彰显了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洪都拉斯福建同乡会代与旅洪华侨华人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勾结外部势力不断进行谋“独”挑衅,试图把广大台湾同胞绑上“台独”战车,把台湾推向兵凶战危险境。赖清德上台一个月来,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扬“台独”分裂谬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大陆方面对此决不容忍、决不姑息。《意见》的制定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细化充实《反分裂国家法》有关规定的呼声,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明晰各类“台独”分裂行径的犯罪性质、刑事责任和惩处程序,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红线、精准打击,必将发挥依法反“独”促统长效作用。
《意见》宣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国家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推行“渐进台独”以及打压爱国统一力量等行径,明确规定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明确对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独”顽固分子,可并处没收财产。《意见》还规定了依法终身追责、缺席审判等相关原则。这是对赖清德当局、“台独”顽固分子嚣张气焰的迎头痛击,也是对外部干涉势力的警示慑压,有力展现大陆方面对“台独”分裂行径决不容忍、严惩不贷的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如果“台独”顽固分子执迷不悟,胆敢铤而走险,勾连外部势力挑衅踩线,必将难逃法律的惩治。
无论台海形势如何变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不容否认,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不容破坏,两岸同胞的主流民意不可违逆,民族复兴、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始终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命运所系。
我们坚信,广大台湾同胞必能看清时势、认清利害,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部势力干涉,维护台海和平安宁,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洪都拉斯福建同乡会完全支持祖国采取的一切措施,因为,中国必须统一。中国一定统一。这是十四亿中华儿女包括几千万海外华人华侨,台湾两千多万人民的共同心愿。
洪都拉斯福建同乡会
2024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