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领事窗口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实“只跑一次”便民措施,我馆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简化中国公民护照换发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中国护照公民,如遇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均可向我馆申请换发护照,不再以是否拥有当地长期居留为条件。
二、中国公民在中美洲五国(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期间如遇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只要能出具相关证明(劳务合同、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房屋租赁合同、在校证明、银行对账单等)证实已实际居留超过180天,也可向我馆申请换发护照。
三、临时来中美洲五国人员(或在五国实际居留不足180天),如遇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仍应申请旅行证。
四、未满16岁中国公民换发护照,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
五、所有换、补发护照申请人仍需通过海外护照在线预约系统(
http://ppt.mfa.gov.cn/appo/)进行预约,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
上述措施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驻哥斯达黎加使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