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为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驻哥斯达黎加使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HS码/HDC码)受理要求如下:
一、我馆仅受理自哥赴华且仅在第三国中转一次,自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赴华(建议尽量乘直达航班赴哥,自哥出发赴华仅在第三国中转一次)人员的HS码/HDC码申请。申请人到达中转地后,须再次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新增内容]
二、申请HS码/HDC码须同时上传的资料包括:
(一)本人预定或购买机票时所使用国际旅行证件(护照、旅行证等)信息页;
(二)驻哥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登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原为“48小时内有效“]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包含医生签字或医院签章)[新增加内容];
(三)自哥[原为“始发地”]赴华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四)常住国居留证明材料(临时自国内来哥、危、洪、尼四国人员需提供护照上中国出境章和四国入境章);
(五)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需规范接种疫苗)等使馆要求的其他材料。
※关于疫苗接种证明:在哥接种疫苗人员,应上传卫生部门出具的疫苗接种证明(申请链接:
https://www.ministeriodesalud.go.cr/index.php/vigilancia-de-la-salud/certificado-de-vacunacion-covid-19)、接种点发放的疫苗接种卡正反面(Carné de vacunación);在哥之外国家接种疫苗人员,须上传哥或疫苗接种地所在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疫苗接种证明(如有)、接种点发放的疫苗接种卡等证明材料和本人签署的疫苗接种声明书(详见附件)。[新增内容]
※关于规范接种疫苗:需接种多剂的疫苗必须完成全部剂次,每剂次间隔时间须符合该疫苗接种间隔时间最低标准。只接种部分剂次、同日或极短时间内接种2剂或多剂、所接种疫苗分属不同技术路线但任一技术路线疫苗都未完成接种等情况,均不属于规范接种。
三、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人员,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康复后到驻哥使馆指定机构[原为“在当地医院”,下同]进行肺部CT或X光[新增内容]检查及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在三天之内且[新增内容]须至少间隔24小时),将指定机构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护照信息页[原为“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使馆邮箱consulado@embchinacr.com。自危、洪、尼赴华人员到驻哥使馆指定机构进行肺部检查及核酸检测确有困难的,可选择在当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新增内容]
(二)使馆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应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如健康状况正常,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结果,申请健康码。
※已规范接种疫苗但接种最后一剂未满14天的人员,如血清IgM、IgG抗体检测任意一项为阳性,将被视为有感染史人员对待。
四、其他重要提醒
(一)做好行前闭环管理。目前,中美洲国家[原为“哥”]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赴华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检测后自我闭环管理,尽量避免外出购物、聚餐、游览、会友等非必要活动,旅途中加强个人防护,最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
(二)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务必保证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信息不属实,使馆将予以拒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
(三)不符合上述中转条件导致不能赴华所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
(四)建议不确定自身是否有感染史人员,购买赴华机票前预先进行相关检测,避免因正在感染或有感染史影响行程造成经济损失。[新增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附件: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pdf
http://cr.china-embassy.org/lqfw/202103/P0202111023154594984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