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文件到尼/危/洪使用
1.需认证文书公证
2.中国外交部认证
3.哥斯达黎加或墨西哥驻华使馆认证
4.哥斯达黎加或墨西哥外交部认证
5.文书使用目的地国(尼/危/洪)驻哥斯达黎加或墨西哥使馆认证
6. 文书使用目的地国(尼/危/洪)外交部认证
※ 墨西哥驻华使馆长年代办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认证,该国与上述国家有协议,因此文书亦可按上述流程经墨西哥相关机构办理。
尼/危/洪方文件到中国使用
1.需认证文书在文书出具国(尼/危/洪)公证
2. 文书出具国(尼/危/洪)外交部认证
3.哥斯达黎加驻文书出具国(尼/危/洪)使馆认证
4.哥斯达黎加外交部认证
5.中国驻哥斯达黎加使馆认证
※ 如文书经过海牙公约认证(Apostilla),可省略第3步。